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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院新建专业建设,合理设置、调整专业,促成结构与布局合理、互为依托的学科专业群,改善新建专业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建设思路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改老、扶新、扬优、支重”和促进文理渗透、学科交叉融合原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主干,突出特色,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形势的新型师资和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建设措施 1.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图书资料建设规划、教学改革规划、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规划等,并落实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2.学院负责组织新建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方案等的论证及实施,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协助调配、引进专业教师,设立学科专业带头人,并由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专业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3.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是专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遵循学院制定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深入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借鉴、吸收教学改革新成果,构建适合学院条件的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努力体现办学特色,加强文理渗透、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 4.要根据学院总体要求,由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建立健全新建专业教学文件。包括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等教学管理文件和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严格执行。 5.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新建专业办学条件。新建专业开始招生后,学院连续四年每年给各专业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用于新建专业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建设。 6.对开办新专业的系,在人员定编中,增加机动编制,用于现有教师进修,更新知识结构和引进新教师;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引进新建专业急需的各类人员。 7.合理规划,充实新建专业内涵。重视新建专业软条件建设。如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外出调研、研讨、查阅资料等,鼓励教师投入到专业建设中,下大功夫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8.建立新建专业评估和评议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新建专业连续招生两年至三年期间,对新建专业从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思路、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建设、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专业建设经费的投入挂钩。连续招生四年后,对新建专业进行评议,对于办学条件达不到专业设置标准、教学质量差、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顿、调整,或停止招生,直至撤销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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