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评估期间学生公寓、食堂等

发布时间:2006-11-17 发布单位:后勤处

各系、各单位:

1126121日,教育部将对我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届时,教育部评估专家组成员及省市领导将不定期进入学生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学院评估指挥部的要求,为顺利完成我院本科教学评估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评估期间学生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切实搞好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工作。

二、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道路、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学生公寓宿舍内部的内务管理、寝室卫生以及宿舍文明建设由各系组织检查、督促、管理。

三、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负责各中心管理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环境整洁工作。特别是公寓、食堂、教学楼和绿化带,要派专人守护,确保评估期间所管理区域干净卫生。

四、各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深入本系各宿舍内,严格按照《学生公寓标准化内务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学生搞好自己宿舍的内务整理和宿舍文化建设,检查落实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同时,教育学生在评估期间严格遵守学生公寓、餐饮、教室、环卫、绿化等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五、外语系、艺术系、政经系、物理系、信息教育系、管科系、计科系、化学系等单位,要特别注意10号公寓学生宿舍的内务管理,尤其是一层住宿的学生宿舍。其它公寓楼,也要重点抓好一层的宿舍内务整理工作。评估检查期间,10号公寓三层以下宿舍、其它各公寓楼一层的宿舍门全部打开,各系要有专门管理人员留守公寓,督促检查。

 六、学工部、团委组织的校园文明纠察检查组和学生会参与管理委员会成员,要认真检查学生在校园、宿舍、餐厅的文明礼貌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七、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部门,学院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望各系、各单位认真检查、夯实责任,不留死角,不出差错,团结协作,打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这一硬仗。

 

附:《评估期间学生公寓、食堂、室外环境等公共场所卫生安

全工作要求》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

评估期间学生公寓、食堂、室外环境等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一、学生公寓内务管理要求

1.按时起床,按时上操。学生在上课前要将自己的宿舍内务整理完毕;

2.保持宿舍地面、家具、灯具、卫生间、洗漱台、玻璃、门窗、纱窗、窗帘等干净卫生;

3.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整齐,床上用品全部换新;

4.墙壁无乱贴、无乱挂衣物,无乱拉电线,无违章使用电热壶、电热杯等高功率电器;

5.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书架、台面书籍和物品摆放到位,多余物品(如鞋、衣服等)要放在柜子里;

6.不在宿舍、楼道堆积垃圾,自觉将宿舍垃圾提放到公寓楼外垃圾筒内;

7.严禁在宿舍吸烟、酗酒;

8.举止大方,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保持安静。

二、就餐管理要求

1.说话和气;

2.爱护公物;

3.排队打饭;

4.节约粮食;

5.不乱扔垃圾;  

6.不乱倒饭菜;

 7.不乱放餐具;

8.配合管理。

三、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1.不大声喧哗;

2.不乱扔垃圾;

3.爱护桌椅及公共设施,不乱贴乱划;

4.不穿拖鞋进教室;

5.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6.讲究卫生、保持安静;

四、室外环境保洁要求

1.不准插斜走路;

2.不准乱扔果皮纸屑;

3.不准踩踏草坪;

4.不准攀折花木;

5.不准向湖中扔垃圾;

6.不准攀登石桌、石凳和雕塑;

7.不准乱张贴广告、宣传物品;

8.不准在公共休闲建筑物上乱涂、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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