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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做好学院基建管理工作。 2、编制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3、负责或协助学院其它职能部门管理学院用地。 4、负责编报,执行学院年度基建工作计划。 5、负责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监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对进入工地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保修。 7、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编制项目预算,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制工程月度用款计划,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审查各类基建财务报表的报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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